甕安縣人民醫院醫療設備采購進口產品公示
來源:本站 瀏覽數:1427次 日期:2016-02-04
1、項目名稱: 甕安縣人民醫院醫療設備采購
2、項目編號: PYZB2016-G102
3、產品內容(名稱及數量):
電子胃鏡 1套、鼻竇鏡系統配件1套、口腔X射線計算機體層攝影系統1套、牙片機1臺、口內影像板掃描儀1臺、血液透析機(單泵)4臺、血液透析機(雙泵)1臺。
4、產品用途: 醫療
5、進口理由: 詳見附件
6、專業人員論證意見:
詳見附件
7、是否為限制進口或禁止進口產品: 否
8、公示期:2016-02-04至2016-02-16
9、ppp項目: 否
10、采購人名稱: 甕安縣人民醫院
- 聯系地址:甕安縣雍陽鎮東大路
- 聯系人:黎明進
- 聯系電話:0854-2879382
11、采購代理機構全稱: 貴州鵬業工程建設咨詢事務有限責任公司
- 聯系地址: 貴陽市云巖區寶山北路227號久聯華廈13樓
- 項目聯系人: 畢立峰
- 聯系電話: (0851)86782308轉8003
12、財政部門:甕安縣財政局
- 聯系地址:甕安縣雍陽鎮河西新區行政服務中心
- 聯系人:周老師
- 聯系電話:0854- 2817290
任何供應商、單位或者個人對進口產品公示有異議的,可以在公示期內將書面意見反饋給采購人 或采購代理機構。采購人、采購代理機構收到對進口產品公示的異議后,應當在公示期滿后五日內,組織原論證專家進行補充 論證,論證后認為異議成立的,應當作出不同意采購進口產品的論證意見;論證后認為異議不成立的,采購人應當將異議意見、 論證意見與公示情況(包括公示網頁截圖)以及其他有關材料一并報相關財政部門核準。采購人、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將補充論 證的結論告知提出異議的供應商、單位或者個人。